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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單

發佈單位 : 新興產碩博助理

 

1.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【請至新校務系統→教務系統→研究生線上申請學位考試,於「列印論文考試申請」列印後,完成學生&指導教授簽名

2.歷年成績單正本【請於本校行政大樓1F/圖書館1F申請機台列印】

3.106學年度起通過學術倫理通過課程證明

4.112學年度起附上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

5.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3人至5人,博士研究計畫及學位考試委員5人至9人,校外委員均須佔三分之一以上,由校長遴聘之。考試委員之遴聘依迴避原則,應避免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,其方式由各系(所)自訂規定辦理。指導教授應具有學位考試委員資格,並不得擔任學位考試召集人。指導教授為二人時,碩士學位考試委員至少四人,博士學位考試委員至少六人。